时间:2025-03-19 16:16
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厦门升众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85家(具体名单附后):
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(单位)涉嫌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,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行为一案,已调查终结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,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、理由、依据告知如下:经查,你公司系通过商事登记备案的住所(经营场所)无法取得联系或未按时公示年度报告,被我局依法纳入经营异常名录监管,经税务系统匹配判断为非正常户,系停止经营活动已满六个月的商事主体。你公司长期失联停业,经我局公告催告后仍未办理相应的变更或注销手续,也未依法申请办理经营异常名录移出手续。你公司的行为,严重破坏商事主体准入监管秩序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“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,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,公司登记机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,但公司依法办理歇业的除外。”的规定,对于你公司自行停止经营活动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,我局拟做出吊销你公司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四十四条、第四十五条、第六十三条、第六十四条第一项,以及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》第五条的规定,你(单位)有权进行陈述、申辩,并可以要求听证。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、申辩权,未要求听证的,视为放弃此权利。
联系人:林火岩、康晓雯 联系电话:0592-7367315
联系地址:厦门市同安区祥平街道银莲路312号
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5年03月19日